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马文聪,伍裕德
深圳市宝安区国税局公明分局针对一些企业采用内外两套账或少记、不记销售收入进行偷税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共查处账外经营企业50多户,补税602万元。
近日,公明国税分局经调查证实,某塑胶公司在2004年8月初至今年7月底,受三家客户的委托,加工塑胶制品和五金模具。因购进原材料和部分加工业务,对方不要求开具发票,该公司就利用收款收据或直接收取现金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现金结算后又不入账,共隐瞒加工费收入14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公明国税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补税20.8万元、罚款10.43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