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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税局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丁冬梅    
   
    广西地税局对个人所得税、生产企业、房地产企业、水泥煤炭生产及运输企业等检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据初步统计,至7月底,共检查各类纳税人2182户,查补各项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18364万元,入库16483万元。 

    为使稽查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今年以来,广西地税局结合广西实际,在征求各市地税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个人所得税、生产企业、房地产企业、水泥煤炭生产及运输企业等四项检查项目为全区指导性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各级地税机关可根据本地情况自主选择一些专项检查项目。 

    这一做法使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更加切合各地实际,更有针对性,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检查,促进了该税种的增收,比上年同期增长23.8%。 

    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在进行专项检查中,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除了向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在办税厅张贴公告外,还在各大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使广大纳税人对专项检查有了更深的认识。如南宁市地税局通过加强宣传和约谈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自查补报个人所得税1169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区、市、县三级联合行动、整体作战的优势,形成了“县为基础,市为重点,区为龙头”的三级联动和“下查一级”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检查的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地税机关将“快”字贯穿于检查工作的始终,做到检查快、取证快、定案快、入库快。 

    各级地税机关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对那些拒绝接受检查,阻挠稽查人员执行公务,隐瞒账册、销毁证据、拒绝申报等违法行为,依法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给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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