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作者:徐盛刚 孟晓燕
今年以来,第二稽查局狠抓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1-7月,共征收房地产企业所得税2.01亿元,取得显著效果。
一是加强税源跟踪管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每到企业所得税申报期,该局检查人员都对年纳税额100万以上的企业电话告知要做好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纳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企业作为管理重点,如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缴纳不配比的企业、以前年度已完工入伙但至今未结转收入或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从AS/400系统申报表分析企业所得税申报明显有问题的企业。对于这些企业及时下户了解情况,做好企业的宣传和辅导工作,帮企业找问题,防止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预缴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于有新楼盘销售的企业,及时向企业宣传有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督促企业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通过走访多家企业,对预缴企业所得税政策与企业进行沟通。这一服务上门的做法不仅得到了企业的好评,也促进了收入的增长。目前该局控管的房地产企业都能较好地执行预缴企业所得税政策,及时结转收入,汇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