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福建国税之窗 作者:罗重峰
1—7月,宁德市国税局共实施税务稽查162户,发现问题企业91户,占总户数57%,查补入库各项税收收入603.11万元。
一是建立内部案源反馈制度。各部门将发现的纳税异常户资料、线索及时归集反馈,提交选案部门,提高选案效率。二是建立情报交换网络。与工商、金融、审计、公安、检察等部门联系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尽可能地及时获取全面的稽查情报,提高选案准确性。三建立举报网络系统,简化提奖手续,提高奖励比例,做好为举报人保密工作,丰富案源线索,提高选案针对性。四是完善选案机构。成立选案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渠道提供的稽查案源,进行研究分析筛选,实行二级审查制度,提高选案全面性。同步确定稽查对象,制定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