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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刘文喜    
   
    大连市地税局今年在税收专项检查中推行了查前提醒服务,截至7月31日,被确定为专项检查对象的1631户纳税人都进行了自查,其中有673户补报税款5701万元。 
   
    大连市地税局在正式下户实施纳税检查之前,先向纳税人发出《自查提醒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被查前的7日内自查纳税情况,自行补报税款,纠正纳税偏差。在纳税人自查过程中,该局积极宣传、讲解税收政策,解答涉税问题,并指导他们进行自查。同时,该局还结合纳税评估工作,针对纳税人各自的实际情况,推出一些个性化的提醒服务措施,使纳税人自查时更有针对性。另外,在处理纳税问题时,该局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纳税人自查发现并及时纠正的问题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所区别。 
   
    据了解,有的纳税人在自查前除了收到《自查提醒通知书》外,还收到了地税局发来的《致纳税人的一封信》,信中提醒他们利用自查自纠的机会,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自查补报阶段。 
   
    一家企业的张经理告诉记者,当地税人员了解到他们对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理解不透时,就给他们作了详细的讲解,还辅导他们正确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在专项检查之后,地税人员又向他们递上一份《查后建议书》,对他们的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方面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张经理说:“税务局开展这项工作,为的是帮企业改正问题。有了这种信任,我们在查找问题时没有什么思想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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