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小壮,梁民
今年以来,滦平县地税局在推行查前辅导、阳光稽查、稽查约谈的基础上,实行了案件会商制,减少了稽查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加强了廉政建设。
案件会商制即每月由审理人员对稽查案件进行初审、分类,作出初审意见,然后上报稽查局审理小组会审。审理小组根据每户的违法事实和偷税手段、情节、金额等情况,采取户与户对比的方法,按照统一标准作出处罚决定。对构成大案要案的案件,移交县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会审。
今年1月~9月,该局共会商案件47起,补税、罚款372万元,达到了以查促征、以查促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