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规范全体干部税务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在提高优化纳税服务上下功夫。
新的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组建后,局里针对干部来源不同,执法水平有差异的实际,把规范全体干部的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到高度来认识,并把此项工作同软环境建设结合到一起来抓,杜绝不按程序办事,在稽查工作中只查不补、查多补少、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滥用自由裁量权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杜绝野蛮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杜绝耍威风、搞特权、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问题;杜绝服务态度不佳、服务质量不高、稽查效率低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干部的执法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树立了税务稽查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