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华商报
房产税试点扩容箭在弦上。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近日称,“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据悉,虽然相关方案推进针对增量房源,但已有试点意图探索将“存量”部分纳入房产税收缴范围。
不可否认,房产税“增量征收”方式有助于加速试点顺利落地,但却背离了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征税范围认定中涉及存量部分的探索值得肯定,并应当在实践中逐步深入,以此引导房产税优化楼市供求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补充地方税资源等功能得到充分彰显。
在房价久调难降的语境下,业界将目光聚焦于保有环节的房产税身上。从当前打击楼市投机的节点观察,无论是行政限购令、还是严格执行个税税率,抑或是提高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皆侧重于在交易环节“把关”。实践表明,相关举措在落地伊始固然可以迅速遏制活跃的交投,但随着时间推移,市场“免疫力”似乎也会水涨船高,而房价也会在后续楼市复苏中再度步入上涨通道。从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重保有调节、轻交易税负已成为一种趋势。恰因此,借助房产税杠杆自发调节机制医治当前楼市顽疾的呼声日渐高涨,房产税扩容步伐由此加速。值得一提的是,从已有两个房产税试点的运行情况看,远未达到预期的市场绩效。其中,上海只是对增量进行征税,重庆虽然涉及存量与增量,却偏重高档住房,且税率较低。由于相关设计柔性化特征明显,导致其在打击楼市投机及补充地方财税方面难以发挥出有力作用。相形之下,海外对房产税基本秉持了普遍征收的原则,美国等发达国家不仅对增量与存量房源一视同仁,而且税率也设置在房产市值1.5%到3.5%的高水平。作为常规税种,发达国家还会定期对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评估,以保持税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由此可见,房产税锋芒毕露需要有扎实的基础环境做铺垫。然而,从此前披露的信息看,新增房产税试点仍将以“增量征收”为基本方向,业界难免质疑扩容后的房产税未能走出此前试点窠臼,以至于其象征意义超过实际绩效。
不可否认,房产税出炉必然会招致部分既得利益者的阻碍,尤其是一些参与决策和政策执行的行政人员本人就是多套房的所有者,也即房产税所指的征税对象,他们在主观上会因顾及自身经济利益而缺乏推行房产税的积极性。对此,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进程缓滞就是一个例证。所以,如若先期以增量征收的方式推广房产税,则可以规避这些既有阻力。但应当指出的是,选择性征税不仅给多套房主避税撑起了保护伞,而且税收“削峰填谷”作用也难免受到抑制。
据报道,“杭州方案”对人均免征面积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虽然这一方案是在有“增量”的前提下才将“存量”纳入到房产税征税考量范畴,但毕竟是将目光投向了存量房源,需要一定改革的勇气。应当指出的是,类似将存量房纳入房产税收缴范围的尝试,必然会对投资性新增购房者形成心理打压,有利于存量房释放,是房产税最终走向实至名归的良性过渡。当然,中国房产税向海外标准靠拢是必然趋势,但需要政策在实践中逐步探路,并通过整合各类房产税收避免重复征税、优化税制结构;扩容个人财产登记在各部门与各地方信息联网;根据房源状况及业主收入水平对房产税税率进行细化分类等一系列配套举措,提高房产税的市场认知度、进而提高征税效率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