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华日报
近来各地不断涌现“地王”,房产税试点扩围消息也传得沸沸扬扬。有报道说房产税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开刀,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5月2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看来房产税试点扩围已无悬念,只是试点扩围地和具体征收模式还待最后确定。目前社会舆论对房产税控制房价功能充满期待。有人认为征房产税必须增量、存量一起征,以体现调节住房市场的公平性。也有人认为,在扩大试点中只针对增量征税有利于改革顺利推进。不过,房产税牵连面甚广,远非控制房价那么简单,当前特别需要厘清几个认识问题,才能发挥房产税应有作用,实现最终设计目标。
只征增量是否“太温柔”
最近有两则消息与房产税试点扩围密切相关:一是参与湖南房产税试点筹备工作的知情人士透露,湖南已经停止房产税筹备工作,房产税征存量房方案 “夭折”;二是有望进入第二批房产税试点的杭州市和南京市,其房产税覆盖范围均不涉及存量房。
从披露的消息来看,这次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从增量开征切入的可能性很大,目的是减少阻力,避免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过大冲击。有不少人认为,房产税必须增量、存量一起征,且应对正常刚需购房者免税,从而体现调节住房市场的公平性。有人甚至预言,如果只征增量不征存量的消息属实,在试点落地前很有可能引发抢房潮。
不过,专家似乎更倾向于先向增量开刀。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欧阳敏认为,目前还是应该聚焦在增量房上。她表示,由于短期内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困难太大,如果提得太多反而会影响增量房房产税的推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也表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扩容基本上是以地方政府自愿为主,以增量房为主要征收对象在交易环节就可以实现,比较容易控制,而对存量房征税还要进一步评估。
任何改革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定会先易后难,先对增量征收确实可以减小房产税试点扩围的阻力。只是从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情况看,现行的房产税试点过于温柔,导致税收作用不如行政手段,仅从抑制高房价上来说,效果不尽如人意。
房产税试点推出的背景源于高房价,社会呼吁用征收保有环节的房产税来抑制高房价。遏制楼市投机投资性需求是房产税推出的阶段性目的。如果背离这个目的,就没有推出房产税的必要性。特别是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任何增税都不是好的政策选择。
上海只对增量房征收房产税,重庆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但仅限于独栋别墅,而且两地的税率水平明显偏低。接下来的房产税试点扩围,应该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的经验教训,采取“宽严并济”的思路。房产税征收对象应该定位在大户型、多套房和别墅类住房上,大多数普通百姓不能成为房产税征收的对象。然后,实行较高较严的房产税税率,真正提高投机投资购房者的保有成本,让其伤筋动骨。这才能使得房产税既起到抑制房价、完善税制的作用,又避免了误伤普通百姓改善性需求。
房产税并非只为抑房价
从世界范围看,房产税是许多国家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源。短期内,征收房产税主要针对高企的房价,但长期趋势应是使其成为地方财政的来源之一。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房产税的长远目标应该是:建立地方财政来源的长久渠道,逐步退出土地财政。卖地生财从根本上摧毁了合法合理的税收体制,严重增加了中国的信用风险与金融风险。不要说有的城市已经无地可卖,就是有地可卖的城市也应该逐渐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回归税收常态。房产税就是立足于长远、理顺制度的基础税收。
当前关于房产税对存量征税还是增量征税的争议,事关为何要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个大问题。
就设计目标而言,先要弄清楚征收房产税是为地方政府建立稳定税源,还是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与抑制房产价格。看发达国家与地区的情形,房产税是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税种而存在的,而目前社会各界的呼声都把目标盯在调节收入分配与控制房价上,许多民众甚至反对将其作为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这一设计目标。这种认识与情绪显然与税收实际应当承担的功能存在矛盾。依据这样的现实,房产税就不能简单地只着眼于控制房价目标,而需要依据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阶段性进程、税制结构特点以及推出后的影响等进行综合考量,全局性、前瞻性地科学规划。
虽然国家将房产税改革的首要功能界定在楼市调控上,但是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的重任不能完全压在房产税上。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实施房产税并没有真正遏制房地产泡沫,反而对房价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如果流动性过剩,大量资本介入房地产投资领域,房产税反而会在成本上推高房价,一旦流动性紧张,由于从价征收的特点,房价处于峰值而缴纳房产税数额巨大,又会有助跌砸盘的功能。
房产税在楼市调控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让多余的房源流向市场,从而增加供给,促进房价回落。但是影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房价的不仅仅是税收成本,还有土地和资金利息、市场预期等。就中国楼市来说,土地财政、货币超发是导致房价预期始终为上涨态势的主要原因。房产税促进房价回落只是理论上的可能,在实践中关键要看资金和房价走势预期、土地制度改革等。
房产税试点扩围是财税改革的一件大事,不只是关系楼市调控问题。在进行房产税顶层设计方面,需综合考量各项因素,不能因为楼市调控而急于求成,影响改革的科学性和开放性,制约改革红利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