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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倾城:豪车或征奢侈税奢侈“用税”才是关键

来源: 财讯 
    近日,有传闻称豪车或征奢侈税,6月1日起,国家将对售价170万元以上的顶级豪车加征20%税。行业人士称,对高价豪车征奢侈品消费税已成定局,但具体实施时间仍是未知数。据了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正在就“豪车或征奢侈税”的问题进行研究。

    其实,早在两年财政部网站曾刊登文章称,“对豪车等奢侈品征消费税,也就是对富人征税,无疑有利于社会公平,不但不应降低,相反地应该提高。就扩大内需而言,其指向的是国内产品,而不是进口产品。如果扩大对进口产品的消费需求,那将损害国内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导致国内企业要么倒闭,要么更严重地依赖外部市场,对中国经济将造成严重后果。”

    虽然拿出了“社会公平”、“合乎民意”等非常显眼的关键词作为论据,但相比之下,财政部文章的论证,显然仍缺乏足以令人认同的说服力。因为从“对富人征税”到“有利于社会公平”,再到“豪车或征奢侈税”,其实并不是无条件,它至少还需同时满足这样两个前提:

    其一,“对富人征税”要真正能够充分足额地征收上来,不至于导致税源的大量流失。但目前我国的现实恰恰是,“由于税率全球最高”,虽然中国奢侈品市场将达146亿美元,但“中国人在国外消费是国内市场的4倍之多”。这也即是说,时下我国的进口奢侈品消费税,实际上是大量流失的,并没有被足额征收。

    其二,所征收上来的税收,都主要真正用到了“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公共公益事业上了。在这方面,财政部的文章并没有出示强有力的证据,而我们倒是不难找出许多相反的证据。如这些年,在许多重要的民生公益领域,像“12年制义务教育”、“全民免费医疗”、“保障性住房建设”,我们都普遍面临“差钱”的困境。

    更不用说,所谓“对豪车征奢侈品征消费税,也就是对富人征税”,事实上也并不是一个严谨的说法。因为“究竟什么是‘奢侈品’或者‘中高档消费品’,其实并无一个准确的定义”。而一个逼仄的事实是,由于赋税沉重,“一些商品在国外并不贵,到了国内摇身一变就成了‘奢侈品’”。数据显示,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日本的3.76倍,欧盟的2.33倍。这意味着,包含重税的中国商品,远不仅是奢侈品,其他非奢侈的普通商品乃至生活必需品同样也是如此。

    因此,围绕“豪车或征奢侈税”的问题关键和要害其实并不在于具体如何对豪车等奢侈品征税,而在于,目前我国的税制和政府公共财政是否涉嫌奢侈性征税和奢侈性用税,以及如何尽快去扭转这种奢侈性征税、用税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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