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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上用“税收效应”这一词形容政府课税所引起的各种经济反应。从实证的角度来看,税收是会对纳税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反应不一定会完全符合政府的最初意愿。今天很多人主张的、并且被政府采用的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节房价的建议能否成功?在笔者看来,这个愿望可能无法实现。尤其是在交易环节征收的税收,本意是想抽薪止沸,但最后起到的效果却很有可能是火上浇油,这值得我们深思。
归根结底,目前的税收调控并未触及和改变中国房地产的本质问题,只是在外围打转,这是以税调房不可能是什么好办法的根源。
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价,通过税收手段来调整房价逐渐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国务院下发的历次通知中,几乎都涉及到税收。比如2010年9月29日的国五条,强调要“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在2013年2月26日下发的最新国五条中,则是强调“对增值部分计征20%个人所得税和扩大房产税试点”。
不过,对于各种税收政策能否起到稳定房价的效果,不少人持怀疑态度。现代社会存在的广泛课税,尽管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但是目前的绝大多数税收都有一些非常动听的理由:个人所得税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消费税是为了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环境税是为了保护环境……不过,从最终的效果来看,这些税收的其他功能未必能实现,甚至还引发出了其他问题。
为此,经济学上用“税收效应”这一词形容政府课税所引起的各种经济反应。从实证的角度来看,税收是会对纳税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反应不一定会完全符合政府的最初意愿。就以当下的个人所得税为例,本意是为了对高收入阶层征收,从而调节收入差距,但从最终的结果来看,个人所得税却变成了工薪税,而绝大多数高收入阶层通过降低名义收入等方式来逃避所得税。从历史上来看,最荒谬的莫过于英国在1696-1851年的窗户税。该税在本质上是一种累进的地产税———因为富裕人家的房子大窗户多,就得多交税。但最后的结果却导致很多人用砖头把一些窗户堵死。这样一来,政府即达不到累进征税的目的,而房屋的主人也因为堵死窗户而减少了舒适性,对政府和纳税人来说都不是件好事。
由此看来,试图以税收来调节人的行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那么,今天很多人主张的、并且被政府采用的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节房价的建议能否成功?在笔者看来,这个愿望可能无法实现。我们不妨以近段时间新“国五条”实施细则中有关税收的规定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