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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张泓铭做客东方网聊天室,对沪“国五条”内容深入解读。对于出售自有住房要征收20%个税的新规,张泓铭表示,其实这个规定早在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有类似的规定,在修改过六次的个人所得税法中,都有这么一条,个人财富转让所得都是要交所得税的。
“这个法规已经存在20多年了,并不是新出来的法规,而是一直有的规定。以前是鼓励民众购买住房,所以在2006年以前就一直没有实施。”张泓铭表示,如今随着房产市场过热,开始实施征收20%个税是合理的,不仅如此,为了抑制房产过热,不论从从法理上还是法规上都是合理的。“我们不该把以前政策的宽松,看成是最终状态,这只是个临时的宽松,现在只是走向正常化而已。”张泓铭说。